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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交满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青岛公积金交满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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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交满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青岛公积金交满6个月可以申请贷款。   职工建立 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 ,申贷时 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 ,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根据2022年5月23日发布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符合上述申贷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按照规定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注:依据,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提示: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场所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
二、办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3、借款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公证委托书原件到场办理;
4、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三、办理流程申请→签字确认→银行交款→记账→领取相关材料→盖章→办理退保、撤押手续。
1、申请除每月扣款日、会计记账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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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8日,遇节假日顺延)外,可到受理贷款的管理处申请办理。
2、签字确认借款人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申请表》,核对受理人员打印的《现金缴款单》,确认提前还款本息。
3、银行交款借款人持《现金缴款单》将还款资金(贷款本金、利息等应还款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于当日将缴款回单返回受理柜台,作为还款证明
4、记账市管理中心依据缴款单回单记账后,出具撤押证明(贷款时缴纳抵押房产保险费的,同时出具退保证明)。
5、领取相关材料借款人持贷款结清证明,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组合贷款的,需到贷款银行领取《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6、签章借款人根据提示到受托银行办理《关于注销房屋抵押登记的通知》的签章手续。
7、办理撤押手续友情提示:目前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开通以内转方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内转方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期内,借款人、配偶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申请将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用于提前结清、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该项业务也可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借款人及配偶可在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办理个人网厅开户申请,签订网厅开户协议后,可登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通过网厅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青岛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示:

青岛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青岛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对于新增开户职工,单位经办人请于3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厅新增开户导出文件(含单位编号、单位名称、职工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送达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窗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二、在青岛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流程
最新青岛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打印公积金查询单;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前来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划款(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划结,每月27、28日不划款)。5、划款完毕,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进帐单和还款存折(卡)。6、借款人自划款完毕当月开始还款,采取“先息后本,按月均还”的方法。具体还款方式为:⑴划款后当月的27日(如贷款划款日在当月27日之后,则于下一个月27日)支付自贷款划款之日起至该日的贷款利息(按日计算);⑵自第一次偿还贷款利息的次月起,借款人于每月27日前支付合同规定的等额还款本息。7、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辖区管理处领取撤押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证》,然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撤销抵押登记的手续。①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程序及所需材料另见服务指南。②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到指定工作地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合同签订一周内未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手续,本次贷款申请自动撤销。如申请人继续办理,需重新申请。
三、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如何可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知道,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买房;当然了,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房贷。那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该如何办理呢?需要哪些材料?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办理柜面提取手续?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并提供相关材料(见第二段)到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后→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二、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购买浙江省内的商品房,客户可提供一般付款收据(有开发商盖章)或发票(2016年5月1日后为增值税发票)提取公积金。购买浙江省外的商品房,客户可提供有地税监制章的收据或发票(2016年5月1日后为增值税发票)提取公积金,如客户无法提供有地税监制章的收据,只能提供一般付款收据(有开发商盖章)的,由受理网点的业务主管进行核实。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②契税完税凭证。3、购买公有住房的: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4、回迁(扩面)住房的:①回迁(扩面)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①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还贷的,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关系证明。三、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额度如何计算?1、截止签定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工龄不满二十年的职工,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提取金额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3、萧山区、余杭区职工提取住房补贴的,仍按当地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青岛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示:

青岛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职工在购买住房、建造具有产权的住房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那些?其办法是怎样的?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购买住房或自见住房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是番-茄小编来为您整理的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哪些材料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职工在购买住房、建造具有产权的住房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那些?其办法是怎样的?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购买住房或自见住房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是番-茄小编来为您整理的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等相关资讯。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 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住房提取材料 1房合同原件 2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3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5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职工建造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城市户口: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 2农村户口: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示:

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主观:青岛 市 公积金贷款 申请办理流程是 贷款 申请,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批、合同盖章、抵押,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 预告登记 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关于青岛市 公积金 贷款申请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贷款申请,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 2.审批、合同盖章、抵押,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3.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二、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 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 收据 6.1类卡 四、青岛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在购房办理贷款的时候是非常有优势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能够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是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次数超过两次也是不能够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